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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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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S/XZ-2024-01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24-08-15

报告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JYS/XZ-2024-014

用人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边墙山村

项目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

房琢

用人单位联系人

候国峰

报告编制人

房琢、于淼、张颖

评价人员

于淼、房琢

现场调查人员

李健、左艳国

调查时间

2024-06-21

公司概况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投产于2017年7月,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边墙山村,法定代表人为马丽。公司主要生产水泥。

公司自2017年成立并投产运行到现在,运行状况正常,主要设备、 工艺、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等基本达到了预期要求,运行期间无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目前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本次评价为公司第二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劳动定员27人,其中管理人员13人;生产人员14人,其中两名中控工不接害。工作制度为年工作天数24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作业方式分为间断作业及巡检作业。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检测结果:

根据实验室对现场采集的游离二氧化硅样品的检验,该公司调配库底、辅料库、熟料库、包装机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小于10%。结合现场对项目生产原料及产品的分析,调配库底、辅料库、熟料库粉尘定性为其他粉尘。磨机房、包装机、袋装装车、散装操作位及选粉机的粉尘定性为水泥粉尘。

本次对3个采样对象、5个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个采样对象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水泥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水泥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本次对3个采样对象、4个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个采样对象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工作场所物理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噪声共测量5个测量对象、10个测量点,检测结果显示:巡检工所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测量对象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防治现状进行了15项检查,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1)该项目应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2)该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的检查周期落实好接害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11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改。

4)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6)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与计划,于2024年10月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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