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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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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S/XZ-2023-013承德万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23-08-11

报告名称

承德万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JYS/XZ-2023-013

用人单位

承德万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塔山镇单塔子村汽车文化小镇6号楼01单元1-2层101号

项目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颖

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云龙

报告编制人

张颖、房琢、于淼

评价人员

于淼、张颖

现场调查人员

张闰彪、马树鹏

调查时间

2023-06-13

公司概况

承德万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单塔子村汽车文化小镇,法人代表冯世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1230日。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机油、润滑油、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批发、零售;代办汽车牌照、汽车信息咨询、机动车整车维修(小型车维修);房屋租赁

公司劳动定员16人。其中机修工4人,钣金工7人,喷漆工4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本次评价为公司第一次现状评价。各生产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经营状态良好,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运行正常,运行期间无重大突发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3)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苯乙烯、二甲苯、乙酸丁酯。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共涉及2个工种在3个工作地点接触的3种粉尘,接触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本次对1个采样对象所接触的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

工作场所物理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噪声共测量3个工作地点,涉及2个工种,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紫外辐射共测量1个工作地点,涉及1个工种,该工种接触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共涉及2个工种在4个工作地点接触的5种化学有害因素。经检测,各工种、各工作地点接触的8种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防治现状进行了15项检查,均符合要求。

评价建议:

1)该公司应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相关规定持续更新、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2)该公司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的检查周期落实好接害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11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改。

4)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5)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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