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内容已落实,该项目设置的各类防护设施设置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2)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厂房内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有效: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全面、及时,产品合格;警示标识、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得当,可以应对公司突发事故: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管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河北承丰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宁大河西风电场三期新建商混搅拌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河北承丰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宁大河西风电场三期新建商混搅拌站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