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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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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S2023DQ0015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鑫星造型材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2023-11-09

报告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鑫星造型材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JYS2023DQ0015

用人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鑫星造型材料厂

用人单位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金字村三组

项目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闰彪

用人单位联系人

孟小明

报告编制人

刘春昊

检测人员

张闰彪

张旭

调查时间

2023-05-16

项目情况介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鑫星造型材料厂成立于2004年4月2日,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金字村三组,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产品:成品硅砂,年产量为2万吨。现在册职工总人数7人,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5人。

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范围包括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鑫星造型材料厂现运行状态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生产场所、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上料工段、烘干工段、包装工段等。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1项:矽尘;

化学因素1项: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2项:噪声、高温。

结论与建议

本次检测共涉及 4 个工种接触的 4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检测,烘干 工接触噪声不符合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他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

烘干工噪声超标原因:设备正常运行产生噪声较大,未单独设置隔音间。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规定,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LEX,8h为85~95dB的应选用护听器SNR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建议为劳动者佩戴SNR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企业应督促劳动者佩戴相应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相关防护用品已保证其使用效果。

2)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防护设施维护等培训,加强个体防护,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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